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征文管理办法

时间:2020-11-25 17:56 阅读:13902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

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征文管理办法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学术年会征文采用邮箱投稿,为方便会员投稿年会专用投稿邮箱已经在网站(http://csj.hnnu.edu.cn/)正式公布。为确保作者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每年的学术年会都会使用公布的官方邮箱,不接受其它途径投稿。

一、提交论文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论文的评审和评奖。1.凡准备参加年会的学者和研究生在邮件主题标明是否为中国数量经济学会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会员,以“会议投稿(会员)”或“会议投稿(非会员)”;2.文章内要有作者的详细信息,规范可以参考淮南师范学院学报格式;3.注明若所在单位为长江三角洲经济研究会单位会员,则本单位的员工、研究生均为研究会会员;4.注明是否同意收录至《论文集》中,若未注明,组委会视为同意收录,收录至《论文集》不影响作者再转投其他正式期刊。

二、学术委员会(秘书)职责

1.接收参会者论文的投稿,收到论文后及时回复投稿者以便投稿人确认;2.接受投稿者的咨询,向投稿者发放参会邀请函;3.对投稿论文组织评审;4.决定小组会上交流论文的人员名单; 5.主持小组(分会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