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主要任务,三项保障措施!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这样建设

时间:2022-08-03 08:00 阅读:864

十大主要任务,三项保障措施!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这样建设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绿色发展,率先建成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结合《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合作框架协议》相关要求和示范区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记者获悉,该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到2023年,示范区率先发布一批绿色产品、绿色服务标准,试点推进一批绿色服务认证项目,制定出台一批支持绿色认证、加大认证结果采信的配套制度,形成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商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初见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5年,示范区在绿色认证推广应用、覆盖领域、结果采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配套制度政策健全完善,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涌现一批具有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的绿色产品、绿色服务,选树一批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的标杆单位。示范区内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认证参与度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绿色生产生活的氛围浓厚,消费者对生态绿色高品质生活的获得感显著增强。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进一步深化,相关经验在长三角部分地区推广。

十大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认证)、统一标识方针,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在示范区两区一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加快落地落实,引导企业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改造,实现绿色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先行先试跨区域统一的绿色服务认证体系。围绕示范区生态绿色建设目标,服务业发展需求和优势,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推动在会展、餐饮、旅游、民宿、物流、室内装修、公共机构、信息技术、金融等领域,研制绿色服务及评价认证标准,率先在全国形成绿色服务认证标准体系。选择积极性高、具有一定影响力、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先行试点绿色服务认证。鼓励有关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具有示范区特点、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服务评价团体标准,增加标准供给。(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加大区域特色绿色产品或服务标准供给。发挥各地区各行业专长,支持在光通信、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物流等两区一县产业规模大、节能减排减碳空间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先行研制高水平绿色产品或服务标准。鼓励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动一市两省现有绿色认证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统一和采信,共同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推动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统筹地区优势资源,加大标准化资金对绿色相关标准制(修)订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构建区域统一的绿色认证目录。将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的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认证、试点的绿色服务认证以及碳核查等管理体系纳入绿色认证范畴,形成区域统一的绿色认证目录。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优势,提升标准、认证检测等专业服务的增值效能,推动绿色认证与绿色设计、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评价体系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加大绿色认证评价技术联合攻关。积极引导一市两省标准技术研究、认证评价、审定核查等专业机构加大示范区重点领域双碳认证评价技术联合攻关,支持在纺织、户外家具、电梯等行业领域加强碳足迹、碳排放、碳核查等认证评价技术的研发投入。探索统一的、科学的绿色建材减碳路径,支持将集成吊顶作业等作为重点领域先行研制绿色建材碳排放因子库。加大对农家乐、民宿等农文旅融合领域的共性标准、认证评价技术研发,更好服务生态型湖区经济发展和区域共同富裕。积极引入森林认证、生态系统碳汇认证等先进生产、管理及治理技术,促进一河(太浦河)三湖(淀山湖、汾湖、元荡)等区域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强化绿色认证政策协同。将绿色认证工作融入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的相关规划和政策中。促进一市两省有关部门加大对示范区政策倾斜力度。两区一县应积极出台绿色认证激励举措,提升对绿色认证结果的采信度。扩大绿色认证覆盖范围,率先构建示范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优先支持绿色产品或服务认证企业参与上海品牌”“浙江制造”“江苏精品等区域品牌创建,以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依托长三角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等平台,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两区一县人民政府、示范区执委会,配合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探索扩大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支持将绿色认证结果运用到示范区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中,纳入相应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给予绿色认证企业绿色信贷支持,量身定制绿色融资方案,向绿色认证实施效益突出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供长期优惠利率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认证企业上市融资。试点推行绿色认证责任保险制度。(牵头单位:两区一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

鼓励一体化绿色采购和消费。加大政府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民生项目等要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支持两区一县企业自由选择一市两省特色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动一市两省政府采购网与绿色信息平台对接,形成统一的绿色产品和服务库。支持、鼓励和协调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纳入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扩大绿色产品和服务采购推广范围,逐步扩展至国有企业,鼓励各类企业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加强对示范区居民绿色产品和服务消费的引导,可采取跨域联补、积分互认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提高绿色产品和服务应用比例。(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两区一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

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的示范应用。以企业、园区、综合商贸体等为单元,以绿色认证为手段,推动创建示范区绿色产品、绿色服务示范应用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页专栏。率先评选推广一批通过认证的绿色会展、绿色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零碳公共机构、绿色餐厅、绿色旅游、绿色物流、绿色装修等示范单位。(牵头单位:两区一县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执委会、一市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立绿色认证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认证联合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认证活动跨区域联合监管,试点实施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加大对伪造冒用绿色认证标志、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经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主体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一市两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两区一县人民政府)

三大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联动。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苏州市、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两区一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联动,定期研商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的步骤举措,促进政策、资金、技术等相关资源要素集聚,放大工作合力形成效应。

加大支持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对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积极作用,一市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强化全方位指导,积极对上争取相关政策在示范区落地。示范区执委会要积极沟通、上下协调,促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两区一县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人力物力及技术投入,提供全方位支撑,将各项任务统筹纳入本地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中。

加强宣传推广。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平台,联合开展示范区绿色产品认证及标识宣贯活动,大力弘扬生态绿色文化。推进示范区典型应用案例评选和宣传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方法。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增强宣传的有效性和区域联动性,引导各行各业实施绿色低碳可循环生产方式,倡导社会公众崇尚绿色简约的生产生活方式。(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长三角日报》)